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晚些时候,寨子里被白玛张罗着给他们举办所谓的一场欢迎晚会。
美其名曰,谢无极难得回来一趟,当大办!
好酒好菜,一年难得见的美酒佳肴都统统摆了出来。
不知道是哪个脑子进水的还在家家户户的门口挂了红灯笼,布置得像是成亲之夜。
谢长柳带着秦煦他们过来去的时候,看着映了满地的红晕,一路上都忍不住想扶额叹息。
丢人现眼四个字,从来没觉得这么难堪过。
宴客的大厅里很宽敞,石垒的,阴暗潮湿,也压根没啥布置,空空荡荡的。
就是摆了六七张桌子,长方形的、圆形的,还是他们自己寨子里的木匠给做的,用了也好多年了。
大厅里老老少少的很多,都是乡里乡亲面前。
孩子们到处跑,手里捏着酥肉个个笑得如同过年一般;老人在端酒盛菜,大家都喜笑颜开,毕竟能吃上这么一顿好的,除非逢年过节。
寨子里其实人并不算很多,最多的是马匹,除了弟兄们和他们的父母家人,便没什么人。
所以大家都很平易近人,没什么勾心斗角的心思。
大家受恩于白玛,给了他们安居立命之所,不至于流亡逃难。
虽白玛为一介女流,且年纪尚小,但没有人会看轻她,依旧寨子里的大事由她决定,以她为尊。
白玛站在主位上,一脚大气的踩在长板凳上,一手指着自己面前和她身边谢长柳的大海碗,指使着抱着酒坛的布衣青年,给他们倒酒。
“来来来!
酒都满上!”
布衣青年,便是白玛口中的小郎中,是寨子里唯一的大夫。
师从其父,后父亲离世,便一个人担起了寨子里所有人的健康重担。
寨子里凡是有个头疼脑热,都得找他看病。
他有名字叫莫无衣,顾名思义,因为他出生的时候家里一穷二白,连件衣裳都没有,所以就得了这么个名。
但大家都不喜欢叫他名字,都是小大夫小大夫的喊,可白玛就跟别人不一样,她偏唤人家小郎中。
“无极,我一坛,你一杯!
行不行?行就干了!”
谢长柳给小郎中使眼色,叫他不要听白玛的大放厥词,她自己什么酒量,她向来不服,等会醉了才是真丢人,醒了又不好受,还不准人提。
小郎中夹在中间很是为难,抱着酒坛想给谢长柳满上又不好难为他。
最终他还是迫于白玛的威压给他满上了酒,可他方满上,白玛就馋了酒味,才匆匆跟谢长柳碰了碗,就自顾自的举着酒坛子就豪饮起来,活像得酒鬼。
也只有每个月的那么几天她才真正像个女儿家。
不出意外的,一坛子酒下去,白玛醉了。
她趴在桌上,脸上爬满了醉酒的酡红,一只手还在桌上乱抓,试图继续找酒喝。
好不容易抓到一只酒碗,举起来的时候还都倒了,却仍旧递到自己嘴边喝了个空,可她似乎不知,咂吧着嘴,一脸满足。
谢长柳把给他倒酒的小郎中拉过来,指着已经醉的人事不醒的白玛。
“赶紧弄回去醒酒,在乡亲弟兄面前不丢人?”
小郎中看着憨厚老实,谢长柳让他把人带回屋去就真去了。
余下的人都自顾自的吃吃喝喝,对这事,显然已经司空见惯了。
待人走后,只余举杯推盏的声音。
谢长柳瞄到身边的秦煦,他面前的酒碗似乎一滴未少。
方才那般热闹的气氛,大家都少说喝了一口,可见秦煦压根没跟他们一同尽兴。
他以为是,秦煦喝不惯这乡间的杂酿,又或者,是心存戒备,不沾不明的酒水。
飞鱼心眼大,拿着碗绕到他这。
两年痴候,两年苦寻,再见他,他却已另有所爱,候门深深,君恩凉薄,曾经的生死相许,比不过他心爱女人的浅笑轻吟,她病,他要她这个正妃跪伺床前,她中毒,他拿她行过血之术,她毁容,他逼她割皮相换,十年相思,换来一身伤残,当相思成灰,相爱成恨,女医携恨归来,誓要将一切加倍讨还!...
五年前宋清歌怀着孕躺在血泊之中绝望的向他呼救却只换来他一纸离婚协议书五年后狭小的试衣间里战祁将她抵在墙壁上掐着她的下巴冷笑你又是为了勾引我才出现在这里的他毁了她的家逼死了她父亲却又将她弃之不顾再后来他坐在他们曾经的家里挑着笑对她说想让我给你女儿做肾移植也可以但你要拿出诚意来她褪下自己身上所有的衣服我的身体和自尊够不够从前妻沦为情妇宋清歌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要在这条路上走多久她知道战祁恨她甚至恨到在她快死的时候他都毫不留情的在她耳边低咆宋清歌你要是死了就别指望我救你女儿等着你女儿跟你一起死吧...
前世的杨小乔是大学语文教师,考古学家,被突然坍塌的古墓活埋,穿到了同名同姓的八十年代杨小乔身上。奶奶偏心不让读书?不怕,咱分家自立门户!和哥哥开启赚钱模式,自给自足!虎狼二叔三叔要夺她的店?不怕,咱关门放姜彦洲!姜彦洲苦瓜脸小乔!我是人,不是那啥。小乔翻白眼你当然是人,你以为我二叔他们会怕狗?...
言家收养了一个傻丫头,不仅不嫌弃,反而天天供着。言晨曦不过就是个从福利院出来,智商只有七岁半的傻子,她算什么东西!算什么?暗影顶级黑客黑蛇,这个马甲厉不厉害?不好意思,我是暗影的创始人!千年文坛大圣言无名的弟子之后,堂堂国学大师,这个马甲厉不厉害?不好意思,吾乃言无名本尊!不要再说了,帝国六大家族见到我,都要尊称一声老祖宗!只见,各路满级大神马甲大佬团宠锦鲤齐齐下跪,大喊,老祖宗!求宠爱!某缺失温暖的大魔王双眸一沉,抱住眼前那萌萌哒小可爱,都给老子滚蛋,她是我一个人的小祖宗!...
渣作者的渣文章,不喜勿喷。秦语带着一颗已是遍体鳞伤的心从末世回到了末世前,本来以为她会凭着上一世的经验过上狂霸酷炫拽的风光人生但是,这一世的末世的画风怎么变化这么大?于是秦语开始了哭笑不得的伪末世生活这是一篇在修真末世外星球各种混杂的世界,脑洞大偏逻辑之作,不喜请点叉PS渣作者表示这是最后一次修改简介!新书带开,请期待。...
1632年,壬申。大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大学生李啸魂穿成山东省安东卫牛蹄墩内一名弱智小卒。当时的中华大地,西边陕西山西等地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四处肆虐。北边后金挟大凌河之战胜利余威,在辽东愈发猖獗。而在山东本地,孔有德耿仲明叛军攻城掠地,气焰嚣张。时局危如累卵之际,李啸该如何在明末乱世中,生存,发展?其实我一直觉得,与立刻就改天换地称霸世界这样的宏图伟业相比,主角李啸在每日生活中,在逐渐强大的过程里,所渐渐改变的每个明末百姓原本的命运与悲欢,应该是一种更真实更平民化的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