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是她能够记得的最清楚的一句话,她甚至看见了那个时候,裴承远有些变化的表情……
等等——
钟情猛然睁开眼睛,瞬间便感觉到眼前一片黑暗,摸索的开灯,发现现在不过还不到十二点。
她做了一个梦,不是虚构的,她清清楚楚的知道,那是曾经,真实发生过的曾经。
她在梦里,看见自己,指着的,根本就不是什么灯泡,而是……裴承远。
好像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再也没有了以往如沐春风一般的温润,他所给她的,从来都是冷脸。
因为她讨厌灯泡……所以他不做灯泡……
突然就被自己心中的想法吓到了,钟情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想法,在自己的心中冒出来,竟然带了一丝惊恐。
窗户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风吹开,此刻还在微微晃动。
钟情揉了揉自己的额头,赤脚走到窗前,手刚刚接触到窗沿,便感觉到目之所及的地方,有一点火星,以及一个看不清楚的背影。
有人在那里,有人在抽烟。
可是紧接着,似乎发现了窗台上的钟情,那人以极快的速度,熄灭了手中的火星,然后整个人朝后微微走了几步,隐去了自己的身形。
钟情似乎不可置信一般,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那个身影,她不会认错的,和梦中那个有些朦胧的身影似乎重叠了一般。
“裴承远!”
钟情猛然就叫出声来。
别墅之间的距离很远,除了正站在门口的人,没有人能够听见。
等了良久,钟情感觉自己的胳膊有些隐隐发凉了,那边的身影,方才缓缓的走出来。
只是这一次,手中早已经没有了火星。
以前的裴承远都不吸烟的,钟情皱眉,她甚至不知道裴承远什么时候学会了抽烟。
“裴承远,是你对不对。”
声音又一次想起,使得隐身在黑暗里的男人,似乎再也无所遁形。
“是我。”
一阵似是叹息,似是平淡的声音传来,静静的传到钟情的耳中。
钟情却心中微微酸涩了一下,她猛然想起了这样的一段曾经,就好像……是她亲自让裴承远主动远离自己一般,原来那时候,根本不是什么圣诞树,而是面前的这个人。
裴承远可以对任何人温柔,但是独独对一个沈青乔,他可以无奈,可以恼怒,可以纵容。
钟情在裴承远的温柔下,会觉得舒服,而当裴承远对她清冷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心中开始惶恐,不是因为裴承远变了,而是因为,他对她的态度变了。
裴承远对沈青乔的那一份特殊里,多了一个钟情。
这一点特殊,让钟情想逃走。
原来,这样一段感情的变化,其实罪魁祸首是她才对吧。
裴承远只不过是答应了她的婚姻,他其实只做了这一件事情而已。
她逃避爱情,想要温柔,他便温柔相待,她不喜欢灯泡,他便以真性情的清冷示人。
尽管从来都不是心甘情愿,最起码,她终于发现,三年的婚姻生活,从来都不是自己一厢情愿维系的。
这种感觉,就像是猛然得到了一个自己一直误解的真相,杀的她措手不及。
两年痴候,两年苦寻,再见他,他却已另有所爱,候门深深,君恩凉薄,曾经的生死相许,比不过他心爱女人的浅笑轻吟,她病,他要她这个正妃跪伺床前,她中毒,他拿她行过血之术,她毁容,他逼她割皮相换,十年相思,换来一身伤残,当相思成灰,相爱成恨,女医携恨归来,誓要将一切加倍讨还!...
五年前宋清歌怀着孕躺在血泊之中绝望的向他呼救却只换来他一纸离婚协议书五年后狭小的试衣间里战祁将她抵在墙壁上掐着她的下巴冷笑你又是为了勾引我才出现在这里的他毁了她的家逼死了她父亲却又将她弃之不顾再后来他坐在他们曾经的家里挑着笑对她说想让我给你女儿做肾移植也可以但你要拿出诚意来她褪下自己身上所有的衣服我的身体和自尊够不够从前妻沦为情妇宋清歌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要在这条路上走多久她知道战祁恨她甚至恨到在她快死的时候他都毫不留情的在她耳边低咆宋清歌你要是死了就别指望我救你女儿等着你女儿跟你一起死吧...
前世的杨小乔是大学语文教师,考古学家,被突然坍塌的古墓活埋,穿到了同名同姓的八十年代杨小乔身上。奶奶偏心不让读书?不怕,咱分家自立门户!和哥哥开启赚钱模式,自给自足!虎狼二叔三叔要夺她的店?不怕,咱关门放姜彦洲!姜彦洲苦瓜脸小乔!我是人,不是那啥。小乔翻白眼你当然是人,你以为我二叔他们会怕狗?...
言家收养了一个傻丫头,不仅不嫌弃,反而天天供着。言晨曦不过就是个从福利院出来,智商只有七岁半的傻子,她算什么东西!算什么?暗影顶级黑客黑蛇,这个马甲厉不厉害?不好意思,我是暗影的创始人!千年文坛大圣言无名的弟子之后,堂堂国学大师,这个马甲厉不厉害?不好意思,吾乃言无名本尊!不要再说了,帝国六大家族见到我,都要尊称一声老祖宗!只见,各路满级大神马甲大佬团宠锦鲤齐齐下跪,大喊,老祖宗!求宠爱!某缺失温暖的大魔王双眸一沉,抱住眼前那萌萌哒小可爱,都给老子滚蛋,她是我一个人的小祖宗!...
渣作者的渣文章,不喜勿喷。秦语带着一颗已是遍体鳞伤的心从末世回到了末世前,本来以为她会凭着上一世的经验过上狂霸酷炫拽的风光人生但是,这一世的末世的画风怎么变化这么大?于是秦语开始了哭笑不得的伪末世生活这是一篇在修真末世外星球各种混杂的世界,脑洞大偏逻辑之作,不喜请点叉PS渣作者表示这是最后一次修改简介!新书带开,请期待。...
1632年,壬申。大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大学生李啸魂穿成山东省安东卫牛蹄墩内一名弱智小卒。当时的中华大地,西边陕西山西等地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四处肆虐。北边后金挟大凌河之战胜利余威,在辽东愈发猖獗。而在山东本地,孔有德耿仲明叛军攻城掠地,气焰嚣张。时局危如累卵之际,李啸该如何在明末乱世中,生存,发展?其实我一直觉得,与立刻就改天换地称霸世界这样的宏图伟业相比,主角李啸在每日生活中,在逐渐强大的过程里,所渐渐改变的每个明末百姓原本的命运与悲欢,应该是一种更真实更平民化的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