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于朱云轩来说,李锐的突然出现并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什么变化,不过,那天匆匆带饭过来却发现只有儿子一个人在的姜月秀,倒是念叨了几回自己垫付了医药费那个孩子的父母却没留下一句话来的问题。
朱云轩安慰了母亲,却也知道李锐的父母会走的那么快绝对是因为自己,要不是自己每句话都戳到别人心坎里,他们估计也不会那么失礼。
形状像斧头的大刀,把已经杀好的猪分成两半,每一半再分成前腿、肋条、后腿三部分。
朱云轩提着花五分钱打回来的一热水瓶的开水的时候,朱阿大已经在用刀子将前腿上的排骨割下来了。
“爷爷,水打好了!”
李锐走了以后,朱云轩很快就说服爷爷让他来镇上帮忙,其实他才六岁,做不了什么事情,可是他爷爷喜欢他,也愿意借着让他帮忙的名头给他点零花钱花花,所以,他就开始了每天早上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就跟着父亲来镇上的生活。
朱阿大在菜场里卖肉,朱成才在菜场外面修自行车也修个摩托车,朱云轩则是两边跑帮忙干点杂活。
不过,相比之下,他还是在朱阿大身边呆的时间多,这时候还没有电子称,朱阿大称了斤两算价钱的时候偶尔会算错,算不了的还会给人除掉零头,有他在身边就好多了。
“轩轩,累不累?”
朱阿大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一把汗,就低头去看自己的孙子。
“不累!”
朱云轩从卖肉的台子底下钻过去,站到了里头开口,他个子小,只能从下面钻,那些大人却是从上面翻过去的。
“不累就好。”
朱阿大把猪蹄卸下来,又把前腿周边沾血的肉割掉,里面的骨头剔除来,然后,一块四四方方的被称为夹心肉的前腿肉就处理好了,等有人要买前腿肉的时候,一点点切就好。
中间的肋条肉,朱阿大没有急着处理,反而去处理猪后腿了,因为这肋条肉,祭祖的话就要直接切两根,饭店喜欢排骨和大排,快餐店又要五花肉,到时候要还要按客户的需求来处理。
朱云轩在那个爷爷用来喝水的玻璃瓶里倒满水凉上,然后又钻了出去,刚才他好像看到有人办喜事采买来了,这时候还在买蔬菜,等会儿肯定是要买肉的!
乡下办喜事,都会找人拿着原本装饲料或者装化肥的大袋子上街买菜,这会儿那两个年轻人就拿了个写着大大的“尿素”
两个字的袋子在买韭菜,让朱云轩忍不住暗自乐起来——他小的时候,他爸就跟他说,尿素是用尿做出来的,后来学了化学知道不是了,却依然记得这个解释。
看对方买好了,他马上就上前搭起话来,果然,用不了几句话,这两个明显乡下过来的人就被引到了朱阿大的摊位前。
以前,在镇上卖肉的都是镇上的人,近几年有乡下人也来租了摊位卖肉,人数却不多,那两个买菜的是乡下过来的人,又没有认识的卖肉的人,自然也愿意跟朱阿大买东西。
朱阿大一贯卖的比别人便宜点,这样的话,他也能早点把肉卖光了回家休息——他的体力终究比不上年轻人了。
文德镇周边的乡下人请客,都会用五花肉切成四四方方的成人手掌大小,然后裹上裹粽子用的粽叶红烧,上桌的时候又香又好吃,朱阿大把肉一块块切好,用稻草扎上,然后吆喝了一声“猪肝有没有”
,就有不少人送过来猪肝,他帮那两人买下了,最后弄了一些瘦肉,当下摊位上就少了不少东西。
朱阿大挺高兴的,他本来就喜欢自己孙子,现在孙子天天来帮忙,以往有人在另一头要买很多例如猪腰子之类的东西的时候他赶不及把腰子送过去,可是朱云轩就不一样了,他动作快,总能挤到前面去,要买东西的看到是个孩子,也愿意连他拿着的一块儿买了。
这么一来,以往总要下午两三点才能把肉卖完收摊的朱阿大,现在常常都能赶上回家吃午饭了!
“轩轩,去买几个包子吃。”
朱阿大一高兴,就给了朱云轩一块钱,朱云轩喜欢吃小笼包,这时候两毛钱一个个儿还挺大,一块钱能让他吃的肚皮滚圆了。
“谢谢爷爷!”
为了救母亲性命一纸契约她将自己卖了一夜的交易却没有挽回母亲性命她认了。却没想到竟然留下了祸根。他是娱乐公司的总裁她却签约成了他公司的艺人。所幸多年后重逢他不再认得他可是孩子与他长得太像了能躲得开吗...
长城中的饕餮有很多的弱点,但若是被拥有人类智慧的我支配的话,这世界,唾手可得!只是当我带着这群饕餮回归的时候,却发现这个世界很可怕!第三人称,召唤流,希望大家喜欢。...
我是一个砍材人,我有一把砍材刀。人杰,天才,妖孽,史诗,你们别惹我。惹我?我砍你!因为我是,砍‘才’人!你霸道?别和我嚣张!后果很严重!你有钱?别和我任性!后果请自负!你漂亮?缘份可以有!爱情伤不起!关南说我有一言定生死的‘生死咒’以命换命,永远公平合理作者说开心看书,快乐生活。月更40万字以上,千...
一列来自地狱深处的电梯,载着张晨来到地下5o层,与恶魔为伴,血色随行,每一层世界,每一次杀戮,都为了心中看不见的黎明。在这片充斥着恐惧残酷的卑微电梯世界里,勇敢而丑陋的活下去吧!...
金阳身为血日之灾,可谓是天底下头号的灾星。世人皆惧金阳,说她茹毛饮血,杀人如麻,残暴不堪。福临一战中,她不顾城中无辜的百姓,带着自己虎狼之军,一夜之间屠尽了城中的生灵,坐实了她天下第一灾星的名号。但崔九真却知道神武皇帝生下她之后,畏惧她灾星的身份,将不足满月的她丢给了她的养父,扔去了离京城万里外的漠北。她在漠北横行霸道,养父只当她男儿来养。一晃眼十六年过去,养父却死在了福临一战中。她接过养父的军印,嘶叫着要杀光所有的敌人。漠北军给我杀!后她得胜回朝,神武皇帝看中了她身后的漠北军,又将她安置在太子身边,让她以君臣的身份辅佐她的哥哥。金阳这一生都是个悲剧。但金阳没有作为一个头号灾星的觉悟,相反,脑壳里应该成天想着如何杀人夺位的她,却喜欢黏在崔九真身边,喝着他泡的好茶,与他插诨打科,闲来给他唱几首小曲,满门心思琢磨着怎么让他喜欢上自己。金阳宁愿负天下人,也不愿负崔九真一个。崔九真对她看的很透彻,他说金阳就是个疯子,他不会喜欢上金阳的。却不想她转身就嫁给了敌国的太子。崔九真懵了。金阳你个死孩子,你快给我滚回来!那太子不知道你的身份,不然定要杀了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你给我回来!...
他是全宇宙的公敌,被称为‘堕落天神’,被百族驱逐出了诸天宇宙,他本已无所谓苟活,但忽然某一天,他舍弃了力量记忆身份,孑然一身的进入轮回,重活一世。他要去寻找与他宿命纠葛的人他要打响一场灭世的战争,他要揭开一个宇宙和开天辟地的秘密,他想跟诸天讲一个道理这即是一篇幽默的非主流爽文。也是一篇正统仙侠文。女多不滥,不愚读者,不虐读者。作者卧槽,这个介绍好不好?会不会被骂?会不会被打?有没太装逼?有没太正式?我好方等等,我跪下再说。看在我都跪下了的份上,您点开瞅几眼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