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孙逵笑道:“你懂得什么?我若能将梅花盗置之于死地,非但从此扬眉吐气,而且……而且那好处也不知有多少。”
李寻欢道:“还有什么好处?”
孙逵道:“梅花盗自从在三十年前销声匿迹之后,江湖中人本都以为他已恶贯满盈,谁知半年多以前他竟忽又出现,就在这短短七、八个月里,他已又做了七八十件巨案,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
李寻欢叹道:“此人算来已该有七十左右,想不到兴趣居然还如此浓厚。”
孙逵道:“自从他再次出现后,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都已人人自危,稍有姿色的女子,更是寝食难安……”
他顿了顿接道:“所以已有九十余家人在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就将自己的家财分出一成来送给他,这数目自然极为可观。”
李寻欢道:“这就是那已不成为秘密的秘密么?”
孙逵点了点头,又道:“除此之外,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也曾扬言天下,无论僧俗老少,只要他能除去梅花盗,她就嫁给他。”
李寻欢叹了囗气,苦笑道:“财色动人心,这就难怪你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要来淌这趟浑水了,也就难怪你要杀了自己的老婆,现在,看来只怕要轮到我了。”
孙逵道:“凭良心讲,我也觉得你死得很冤枉,可是又非杀了你不可。”
李寻欢忽然笑了,悠然道:“凭良心讲,你觉得杀我是件很容易的事么?”
孙逵的铁拳已将举起,此刻又不禁放下,瞪着李寻欢望了半晌,嘴角渐渐露出了一丝微笑,道:“象你这样的人居然能活到现在,可见要杀你实在不容易,但是现在……”
忽然间,门外传来一阵响亮的笑声。
一人大笑道:“凭良心讲,你看他现在象是中了毒的样子么?”
孙逵一惊,厨房的小门前,不知何时已站着个青衣人,他身材并不矮,也不太高,神情悠闲而潇洒,一张脸却是青渗渗,阴森森的,仿佛戴着面具,又仿佛这就是他本来的面目。
他背负着双手,悠然踱了进来,喃喃叹着道:“一个人若想在酒徒的酒中下毒,那么无论多么愚蠢的事他只怕都能做得出来了……你说是么?”
最后一句话他是问李寻欢的,李寻欢忽然发现这人竟有双最动人的眼睛,和他的脸实在太不相衬。
那就象是嵌在死猪肉上的两粒珍珠似的。
李寻欢望着这双眼睛,微笑着道:“和赌鬼赌钱时弄鬼,在酒鬼酒中下毒,当着自己的老婆说别的女人漂亮──无论谁做了这三件事,都一定会后悔的。”
青衣人冷冷道:“只可惜他们后悔时大多已来不及了。”
孙逵呆呆地望着他们,忽然冲过去攫起了那只酒壶。
李寻欢微笑道:“你用不着再看,酒中的确有毒,一点也不假。”
孙逵嘎声道:“那么你……”
李寻欢道:“酒中是否有毒,别的人也许看不出,但象我这样的酒鬼,用鼻子一嗅就知道酒味是否变了。”
他笑着接道:“这也是喝酒的好处,不喝酒的人都应该知道。”
孙逵道:“但……但我明明看到你将那杯酒喝下去的。”
李寻欢淡淡笑道:“我虽然喝了下去,但咳嗽时又全都吐出来了。”
孙逵身子一震,手里的酒壶口当的掉在地上。
青衣人道:“看来他现在已觉得很后悔,但是已来不及了。”
孙逵怒吼一声,吼声中已向这青衣人攻出三拳。
这二十年来,他非但未将武功搁下,反而更有精进,这一拳招沉力猛,拳风虎虎,先声已夺人。
任何人都可以看出,他这三拳虽然未必能击石如粉,但要将一个人的脑袋打碎,却是绰绰有余。
那青衣人全身都似已在拳风笼罩之下,眼看非但无法招架,简直连闪避都未必能闪避得开。
谁知他既未招架,也未闪避,只是轻轻一挥手。
他出手明明在孙逵之后,但也不知怎地,孙逵的拳头还未沾着他衣裳,他这一掌已掴在孙逵脸上。
两年痴候,两年苦寻,再见他,他却已另有所爱,候门深深,君恩凉薄,曾经的生死相许,比不过他心爱女人的浅笑轻吟,她病,他要她这个正妃跪伺床前,她中毒,他拿她行过血之术,她毁容,他逼她割皮相换,十年相思,换来一身伤残,当相思成灰,相爱成恨,女医携恨归来,誓要将一切加倍讨还!...
五年前宋清歌怀着孕躺在血泊之中绝望的向他呼救却只换来他一纸离婚协议书五年后狭小的试衣间里战祁将她抵在墙壁上掐着她的下巴冷笑你又是为了勾引我才出现在这里的他毁了她的家逼死了她父亲却又将她弃之不顾再后来他坐在他们曾经的家里挑着笑对她说想让我给你女儿做肾移植也可以但你要拿出诚意来她褪下自己身上所有的衣服我的身体和自尊够不够从前妻沦为情妇宋清歌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要在这条路上走多久她知道战祁恨她甚至恨到在她快死的时候他都毫不留情的在她耳边低咆宋清歌你要是死了就别指望我救你女儿等着你女儿跟你一起死吧...
前世的杨小乔是大学语文教师,考古学家,被突然坍塌的古墓活埋,穿到了同名同姓的八十年代杨小乔身上。奶奶偏心不让读书?不怕,咱分家自立门户!和哥哥开启赚钱模式,自给自足!虎狼二叔三叔要夺她的店?不怕,咱关门放姜彦洲!姜彦洲苦瓜脸小乔!我是人,不是那啥。小乔翻白眼你当然是人,你以为我二叔他们会怕狗?...
言家收养了一个傻丫头,不仅不嫌弃,反而天天供着。言晨曦不过就是个从福利院出来,智商只有七岁半的傻子,她算什么东西!算什么?暗影顶级黑客黑蛇,这个马甲厉不厉害?不好意思,我是暗影的创始人!千年文坛大圣言无名的弟子之后,堂堂国学大师,这个马甲厉不厉害?不好意思,吾乃言无名本尊!不要再说了,帝国六大家族见到我,都要尊称一声老祖宗!只见,各路满级大神马甲大佬团宠锦鲤齐齐下跪,大喊,老祖宗!求宠爱!某缺失温暖的大魔王双眸一沉,抱住眼前那萌萌哒小可爱,都给老子滚蛋,她是我一个人的小祖宗!...
渣作者的渣文章,不喜勿喷。秦语带着一颗已是遍体鳞伤的心从末世回到了末世前,本来以为她会凭着上一世的经验过上狂霸酷炫拽的风光人生但是,这一世的末世的画风怎么变化这么大?于是秦语开始了哭笑不得的伪末世生活这是一篇在修真末世外星球各种混杂的世界,脑洞大偏逻辑之作,不喜请点叉PS渣作者表示这是最后一次修改简介!新书带开,请期待。...
1632年,壬申。大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大学生李啸魂穿成山东省安东卫牛蹄墩内一名弱智小卒。当时的中华大地,西边陕西山西等地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四处肆虐。北边后金挟大凌河之战胜利余威,在辽东愈发猖獗。而在山东本地,孔有德耿仲明叛军攻城掠地,气焰嚣张。时局危如累卵之际,李啸该如何在明末乱世中,生存,发展?其实我一直觉得,与立刻就改天换地称霸世界这样的宏图伟业相比,主角李啸在每日生活中,在逐渐强大的过程里,所渐渐改变的每个明末百姓原本的命运与悲欢,应该是一种更真实更平民化的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