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凌部长,是什么很重要的事情?”
林珊放下手中的文件抬起头来,一脸严肃的看着凌志。
“珊珊,我确实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告诉你,我一个朋友前天在香港的拍卖会上买到了一株千年人参,据说千年人参有起死回生的功效,伯母这几天没有来,一定是她的哮喘病又犯了,你拿这株人参给她吃了,说不定不要几天就好了。”
凌志说完从西装下拿出一个檀木盒子推到了林珊的面前。
他一脸微笑地说着,并没有称呼林珊为林总,而是亲切地叫着珊珊,好像这一招铁定的能把林珊追到手里。
凌志虽然只是一中层干部,但却是寰宇集团总裁的儿子,家里可是有几十个亿的家产,他是为了追林珊而隐姓埋名来阳光地产公司打工的。
他从日本留学回来后,在一个酒会上见到了林珊,林珊的美丽一下就把他的心给俘虏了,也就开始对林珊展开了调查,当他知道振兴集团的公子贺力贺大少追秦莹没有一点进展以后,就没有用显赫的家世去追秦莹,而是隐姓埋名,以社会精英的方式进了阳光房地产公司。
一年多以来虽没有成功的把林珊追到手,但林燕很看重他,对他委以了重任。
林珊每个星期都有两天在公司上班,节假日基本上都呆在公司里,机会虽然很多,但林珊就跟对待其它人一样,总是爱理不理的。
如果是大家都这样,他心里也就会要平衡一点,但这次一个叫这个秦歌的小子却抢去了先机,不但跟秦歌手拉手的逛街,还把他招到身边做了助理,这叫他情何以堪?
他深深地知道,此刻还不下手,以后只怕就没有机会了,也就不惜血本,把他爷爷花重金从拍卖会上拍来的一株千年人参给偷了出来,他知道林珊很爱她的母亲,只要把她母亲的病治好了,林珊是肯定会跟自己结婚的。
林珊见凌志这样关心自己的母亲,不由的也有一点感动,她倒了一杯水放在凌志的面前道;“凌志,我知道你对我好,但感情的事是不能勉强的,我已经有了自己喜欢的人,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都是绝对不会离开他的,你就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感情了。
这人参你拿回去吧,据我所知,一般五十年的人参多吃一点就会鼻孔流血,是不能盲目乱吃的,我妈妈的病不是人参能治好的,现在她去美国治病了,你就是送给我也用不上,多谢你的好意,你还是好好的工作吧。
现在是上班时间,如果你没有工作上的事情的话,你现在可以走了。”
凌志一见林珊下了逐客令就有点急了,把那个盒子推了回去道:“林总,你还是收下吧,这样的天材地宝就是有钱也很难买到的,你虽然规定上班期间不谈私事,但我刚才发现秦助理在上班期间看书,已经把你树立的规矩给破坏了。”
林珊一脸严肃的说道;“你去看一看他看的是什么书再跟我来说吧,我们公司这一次的投标想要中标,就得多学多想,只有出奇制胜才有可能中标!
他可不是看闲书,而是有针对性的在分析市场的走势,你太小看他了。
你走吧,以后你就会知道他的能力了。”
林珊对秦歌可以说是知根知底,她深深地知道,以他十六岁就是高三全校第一名的智慧,只要把书架上的书读完,就是滨海市最厉害的经商高手也不会是他的对手。
他现在虽然不动声色,但这一次中标的希望都在他的身上,自己跟公司的人只要把前期工作做好就行了。
“他有那么厉害?,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凌志强忍着怒意离开了办公室。
下班以后,秦歌正准备送林珊回家,他的的话就响了起来,他刚接通电话,就听到李雪娇滴滴的道;“大帅哥,今天是我的生日,你能过来陪陪我吗?”
秦歌没有想到这个小丫头这样难缠,但想到她最近几天确实没有去跟那些不良少年去玩了,自己如果不去陪她的话,说不定她又会跟那些不良少年搅到一起去了,当下只得答应了她。
秦歌把林珊送回家就对林珊道;“老婆,我还有点事要去办,你的车借我用一下好吗?”
林珊点了点头道;你开去好了,你有那么多的钱,怎么不买辆车?
“我现在还在读书,买辆车没有什么用,等过些日子再说吧。”
秦歌说完就开着车去了服装城,给李雪买了一条乳白色的连衣裙做为生日礼物,既然是她的生日,总不能空着双手,然后就直奔跟李雪约定好的白云山森林公园。
白云山森林公园一边靠山一边靠海,他把车停在海边的沙滩上,然后就朝海边走去。
一到海边。
秦歌就看到李雪正趴在在海边的护栏上看着大海,他轻轻地走过去在她的肩膀上拍了一下道;“小丫头,在看什么?看你那个心事重重的样子,不会是思春了吧?”
李雪转过身来,一见是秦歌来了就一脸高兴的道;“你终于来了,害我等了那么久,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这不能怪我,我下了班还办了点事,能在这个时候赶来已经不容易了。”
秦歌说着将手里提着的袋子在她面前晃了一下道:“我还去给你买了生日礼物,祝你生日快乐。”
李雪抱着秦歌的胳膊红着脸道;“生日礼物我不稀罕,只要你来了就行,有你陪着我就很快乐了。
“呵呵,既然是过生日,当然得有生日礼物了。”
秦歌将袋子塞给李雪,然后扫了四周一眼,见这个沙滩上游人不少,现在天色都已经接近暮色了,海边围栏边上的荧光灯都已经亮了起来,但还有很多人在这里玩。
两年痴候,两年苦寻,再见他,他却已另有所爱,候门深深,君恩凉薄,曾经的生死相许,比不过他心爱女人的浅笑轻吟,她病,他要她这个正妃跪伺床前,她中毒,他拿她行过血之术,她毁容,他逼她割皮相换,十年相思,换来一身伤残,当相思成灰,相爱成恨,女医携恨归来,誓要将一切加倍讨还!...
五年前宋清歌怀着孕躺在血泊之中绝望的向他呼救却只换来他一纸离婚协议书五年后狭小的试衣间里战祁将她抵在墙壁上掐着她的下巴冷笑你又是为了勾引我才出现在这里的他毁了她的家逼死了她父亲却又将她弃之不顾再后来他坐在他们曾经的家里挑着笑对她说想让我给你女儿做肾移植也可以但你要拿出诚意来她褪下自己身上所有的衣服我的身体和自尊够不够从前妻沦为情妇宋清歌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要在这条路上走多久她知道战祁恨她甚至恨到在她快死的时候他都毫不留情的在她耳边低咆宋清歌你要是死了就别指望我救你女儿等着你女儿跟你一起死吧...
前世的杨小乔是大学语文教师,考古学家,被突然坍塌的古墓活埋,穿到了同名同姓的八十年代杨小乔身上。奶奶偏心不让读书?不怕,咱分家自立门户!和哥哥开启赚钱模式,自给自足!虎狼二叔三叔要夺她的店?不怕,咱关门放姜彦洲!姜彦洲苦瓜脸小乔!我是人,不是那啥。小乔翻白眼你当然是人,你以为我二叔他们会怕狗?...
言家收养了一个傻丫头,不仅不嫌弃,反而天天供着。言晨曦不过就是个从福利院出来,智商只有七岁半的傻子,她算什么东西!算什么?暗影顶级黑客黑蛇,这个马甲厉不厉害?不好意思,我是暗影的创始人!千年文坛大圣言无名的弟子之后,堂堂国学大师,这个马甲厉不厉害?不好意思,吾乃言无名本尊!不要再说了,帝国六大家族见到我,都要尊称一声老祖宗!只见,各路满级大神马甲大佬团宠锦鲤齐齐下跪,大喊,老祖宗!求宠爱!某缺失温暖的大魔王双眸一沉,抱住眼前那萌萌哒小可爱,都给老子滚蛋,她是我一个人的小祖宗!...
渣作者的渣文章,不喜勿喷。秦语带着一颗已是遍体鳞伤的心从末世回到了末世前,本来以为她会凭着上一世的经验过上狂霸酷炫拽的风光人生但是,这一世的末世的画风怎么变化这么大?于是秦语开始了哭笑不得的伪末世生活这是一篇在修真末世外星球各种混杂的世界,脑洞大偏逻辑之作,不喜请点叉PS渣作者表示这是最后一次修改简介!新书带开,请期待。...
1632年,壬申。大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大学生李啸魂穿成山东省安东卫牛蹄墩内一名弱智小卒。当时的中华大地,西边陕西山西等地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四处肆虐。北边后金挟大凌河之战胜利余威,在辽东愈发猖獗。而在山东本地,孔有德耿仲明叛军攻城掠地,气焰嚣张。时局危如累卵之际,李啸该如何在明末乱世中,生存,发展?其实我一直觉得,与立刻就改天换地称霸世界这样的宏图伟业相比,主角李啸在每日生活中,在逐渐强大的过程里,所渐渐改变的每个明末百姓原本的命运与悲欢,应该是一种更真实更平民化的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