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最后,就只有使锄头了,用锄头挖花生的窝,要是花生种在蓬松的沙地上,这种方法没有多大收获,这样的花生,收获的时候一提溜起来,花生果子全都拉出来了。
要是花生种在较硬的黄土上,则遗留较多,一锄头一锄头地挖,被落下来的花生胖嘟嘟的,看着就很喜人。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困难年代的孩子也早懂事。
每年的花生园放秋,小孩子都会捡到一二斤左右的花生,除了在挖捡的过程中,剥几颗花生尝尝鲜、过过馋瘾外,剩下的都不肯吃。
回家后交给大人洗净晒干,然后用袋子装起来,珍藏在木柜里。
要等到过年炒花生时才拿出来,用做大年三十夜的宵夜和春节的零食。
吃着香喷喷、脆酥酥的炒花生,想起这是自己的劳动果实,而且是不用花钱的美食,每个人都特有满足感和成就感。
放秋的过程还挺有趣的,同时,这也是珍惜粮食,不让一粒粮食浪费在土地里的美好品德。
陈柔也觉得很开心,觉得这个世界挺不错的,虽然物资有些匮乏,但是精神上是充足的,而且很容易满足,也许过了很多个世界之后,自己依旧会记得在这里看见的所有一切。
所以下乡来当知青也挺不错的。
陈柔心里想着,脸上也露出笑容来,然后继续爬最高点,采摘最美味的冬枣。
相比花生,她还是更加喜欢这些冬枣。
还别说,这灵巧的双手放在这里挺管用的,只不过要论速度,还是得看小孩子,拿着杆子熟练的一扫一打,枣子落了满地,旁边的伙伴在下面捡,打下来的枣子必须得快点捡起来,不然的话被别人捡了,又是一通话要吵。
别以为小孩子就不在意这些,这些可都是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成果,万一被别人捡了去,都得心疼死。
到时候产生矛盾,他们这些小孩子是要自己解决的,而且产生矛盾之后如果不快点解决,恐怕一天到头的收获也没有多少。
所以明明都是小孩子,但是俨然有一副社会的样子。
陈柔还有陈刚、姜糖都背着这一整天的收获慢慢的各回各家。
然而今日这些果子并不是陈柔最大的收获,回到知青点之后,浓郁的香气才是最好的收货。
快要回到知青点时,陈柔他们忽然闻到了一股极为浓郁的香味,那香味很特别,闻起来是卤汁的香味,但又带着点甘甜的气息,闻久了还带着一点点回苦。
但这点苦味并没有影响到香气,反而给这香味增加了一点神秘感。
“好香啊,什么味道这么香?”
陈刚凑起小鼻子嗅了嗅,嘴角似乎有可疑的晶莹。
陈柔眼睛都亮了,随后拉着弟弟就朝着香味所在地跑去,果然,这卤味是孙杨做的,如今靠的越近,香味越浓郁,馋的人口水直流。
来到知青点,孙杨扬起一个笑容,“今日去的晚,只买了一些猪下水,所以就做了一个卤味吃。”
陈柔看了看旁边的肉,又看了看准备的土豆还有其他的菜,甚至连豆干也有好几块。
很显然,今天是丰盛的一天,再加上这诱人的卤汤味不停的往人的鼻子里钻,看来今天又得多拿出一些米饭来了。
配着卤肉和卤菜一起吃,肯定很安逸。
两年痴候,两年苦寻,再见他,他却已另有所爱,候门深深,君恩凉薄,曾经的生死相许,比不过他心爱女人的浅笑轻吟,她病,他要她这个正妃跪伺床前,她中毒,他拿她行过血之术,她毁容,他逼她割皮相换,十年相思,换来一身伤残,当相思成灰,相爱成恨,女医携恨归来,誓要将一切加倍讨还!...
五年前宋清歌怀着孕躺在血泊之中绝望的向他呼救却只换来他一纸离婚协议书五年后狭小的试衣间里战祁将她抵在墙壁上掐着她的下巴冷笑你又是为了勾引我才出现在这里的他毁了她的家逼死了她父亲却又将她弃之不顾再后来他坐在他们曾经的家里挑着笑对她说想让我给你女儿做肾移植也可以但你要拿出诚意来她褪下自己身上所有的衣服我的身体和自尊够不够从前妻沦为情妇宋清歌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要在这条路上走多久她知道战祁恨她甚至恨到在她快死的时候他都毫不留情的在她耳边低咆宋清歌你要是死了就别指望我救你女儿等着你女儿跟你一起死吧...
前世的杨小乔是大学语文教师,考古学家,被突然坍塌的古墓活埋,穿到了同名同姓的八十年代杨小乔身上。奶奶偏心不让读书?不怕,咱分家自立门户!和哥哥开启赚钱模式,自给自足!虎狼二叔三叔要夺她的店?不怕,咱关门放姜彦洲!姜彦洲苦瓜脸小乔!我是人,不是那啥。小乔翻白眼你当然是人,你以为我二叔他们会怕狗?...
言家收养了一个傻丫头,不仅不嫌弃,反而天天供着。言晨曦不过就是个从福利院出来,智商只有七岁半的傻子,她算什么东西!算什么?暗影顶级黑客黑蛇,这个马甲厉不厉害?不好意思,我是暗影的创始人!千年文坛大圣言无名的弟子之后,堂堂国学大师,这个马甲厉不厉害?不好意思,吾乃言无名本尊!不要再说了,帝国六大家族见到我,都要尊称一声老祖宗!只见,各路满级大神马甲大佬团宠锦鲤齐齐下跪,大喊,老祖宗!求宠爱!某缺失温暖的大魔王双眸一沉,抱住眼前那萌萌哒小可爱,都给老子滚蛋,她是我一个人的小祖宗!...
渣作者的渣文章,不喜勿喷。秦语带着一颗已是遍体鳞伤的心从末世回到了末世前,本来以为她会凭着上一世的经验过上狂霸酷炫拽的风光人生但是,这一世的末世的画风怎么变化这么大?于是秦语开始了哭笑不得的伪末世生活这是一篇在修真末世外星球各种混杂的世界,脑洞大偏逻辑之作,不喜请点叉PS渣作者表示这是最后一次修改简介!新书带开,请期待。...
1632年,壬申。大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大学生李啸魂穿成山东省安东卫牛蹄墩内一名弱智小卒。当时的中华大地,西边陕西山西等地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四处肆虐。北边后金挟大凌河之战胜利余威,在辽东愈发猖獗。而在山东本地,孔有德耿仲明叛军攻城掠地,气焰嚣张。时局危如累卵之际,李啸该如何在明末乱世中,生存,发展?其实我一直觉得,与立刻就改天换地称霸世界这样的宏图伟业相比,主角李啸在每日生活中,在逐渐强大的过程里,所渐渐改变的每个明末百姓原本的命运与悲欢,应该是一种更真实更平民化的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