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想到这,我和叶萱琳两人不禁心中一紧,可没把我们给吓坏了,心都跳到嗓子眼了。
现在也顾不上穿衣服了,光着身子便从床上跳了下去,透过门眼看去,果然是苟伟这个老家伙过来了。
我虽说心里对他现在没有太多的顾忌,但真事情到了这种节骨眼上,我也怕得不行,要是让这家伙知道我和叶萱琳搞这种事情,甭项目工程了,这条小命还能不能保住都是个问题。
“快,快把衣服穿起来。”
叶萱琳要比我淡定许多,随手拿起一件睡衣便披上了。
“这里可是你的家,你还怕什么啊?到时候随便找个借口,毕竟我们共处一室,难道还没有理由?”
在关键的时候,还是她比较冷静,抓着地上的衣服,丢给了我,自己则站在镜子前理了理散乱的头发,又喷上了一些香水好用来掩盖身上的汗味。
“嘭”
房门还没打开,我和叶萱琳,就已经听到了苟伟的声音:“小宝贝,老公回来看你来了。”
苟伟推门而入时,见房间里突然多出来一个男人,满脸错愕的盯着我,又撇头扫了一眼凌乱不堪的床铺。
顿时冷若冰霜,眼睛扫视在了我的身上:“大半夜的,你跑到她房间里来干嘛?”
“我…”
面对苟伟的质问,心跳蹦到了喉咙处,顿时愣在原地,双腿微微有些发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早知道苟伟会过来,真不应该在客厅沙发呆得好好的,又跑到卧室里来,不过现在要是在客厅里,其情况可能比现在还要糟糕,至少现在我身上还是穿着衣服的。
“老公,你怎么回来了?”
叶萱琳脸上挂着欣喜的笑容,大有着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味道,没有有半点异样。
“是我让徐乐过来的,刚才我人有点不舒服,他是过来照顾我的,这不,药才刚买回来,你就…”
叶萱琳话还未说完,苟伟狠狠一巴掌扇了过来,啪的一声脆响,我完全傻了,叶萱琳同样也傻了。
苟伟怒目圆瞪,盯着叶萱琳,咬牙切齿道:“贱货,他脸上的唇印是怎么回事?”
说着,苟伟目光恶狠狠的扫了过来,那恶毒的眼神,看着我都有些胆寒。
现在就算是面前站着几个小地痞我都不会这么害怕。
这家伙混迹在商场多年,骨子里有着一种不可一世的嚣张,年纪大了一点也不影响他老辣阴狠的气势。
我怎么也不会想到,在我的脸上,会留下这一道鲜红的唇印,对着镜子一看,特别明显。
苟伟就算是瞎子,这脸上的唇印也不至瞧不清楚,我刚才太过于慌张了,光记得穿衣服,却把这个给忘了。
我连忙伸手将脸上的红唇给擦了擦,事到如今,现在也没有什么可解释的了,就像是个做错事情的小孩子,准备苟伟老师的处分,垂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战战巍巍的不敢出半点声音。
刚才太慌张没有察觉到,衣服虽说穿好了,但细节上的麻烦还远不止脸上的唇印,鞋子也是穿错了,一只黑色的,一只粉红色的。
我穿四十二码的拖鞋,叶萱琳这三十六码的拖鞋穿在脚上显得极其的滑稽。
叶萱琳捂着红肿的脸蛋,眼睛偷瞟了我一眼,她现在心里也是很纠结,若是把我给供出来,他们两人都没好下场。
两年痴候,两年苦寻,再见他,他却已另有所爱,候门深深,君恩凉薄,曾经的生死相许,比不过他心爱女人的浅笑轻吟,她病,他要她这个正妃跪伺床前,她中毒,他拿她行过血之术,她毁容,他逼她割皮相换,十年相思,换来一身伤残,当相思成灰,相爱成恨,女医携恨归来,誓要将一切加倍讨还!...
五年前宋清歌怀着孕躺在血泊之中绝望的向他呼救却只换来他一纸离婚协议书五年后狭小的试衣间里战祁将她抵在墙壁上掐着她的下巴冷笑你又是为了勾引我才出现在这里的他毁了她的家逼死了她父亲却又将她弃之不顾再后来他坐在他们曾经的家里挑着笑对她说想让我给你女儿做肾移植也可以但你要拿出诚意来她褪下自己身上所有的衣服我的身体和自尊够不够从前妻沦为情妇宋清歌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要在这条路上走多久她知道战祁恨她甚至恨到在她快死的时候他都毫不留情的在她耳边低咆宋清歌你要是死了就别指望我救你女儿等着你女儿跟你一起死吧...
前世的杨小乔是大学语文教师,考古学家,被突然坍塌的古墓活埋,穿到了同名同姓的八十年代杨小乔身上。奶奶偏心不让读书?不怕,咱分家自立门户!和哥哥开启赚钱模式,自给自足!虎狼二叔三叔要夺她的店?不怕,咱关门放姜彦洲!姜彦洲苦瓜脸小乔!我是人,不是那啥。小乔翻白眼你当然是人,你以为我二叔他们会怕狗?...
言家收养了一个傻丫头,不仅不嫌弃,反而天天供着。言晨曦不过就是个从福利院出来,智商只有七岁半的傻子,她算什么东西!算什么?暗影顶级黑客黑蛇,这个马甲厉不厉害?不好意思,我是暗影的创始人!千年文坛大圣言无名的弟子之后,堂堂国学大师,这个马甲厉不厉害?不好意思,吾乃言无名本尊!不要再说了,帝国六大家族见到我,都要尊称一声老祖宗!只见,各路满级大神马甲大佬团宠锦鲤齐齐下跪,大喊,老祖宗!求宠爱!某缺失温暖的大魔王双眸一沉,抱住眼前那萌萌哒小可爱,都给老子滚蛋,她是我一个人的小祖宗!...
渣作者的渣文章,不喜勿喷。秦语带着一颗已是遍体鳞伤的心从末世回到了末世前,本来以为她会凭着上一世的经验过上狂霸酷炫拽的风光人生但是,这一世的末世的画风怎么变化这么大?于是秦语开始了哭笑不得的伪末世生活这是一篇在修真末世外星球各种混杂的世界,脑洞大偏逻辑之作,不喜请点叉PS渣作者表示这是最后一次修改简介!新书带开,请期待。...
1632年,壬申。大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大学生李啸魂穿成山东省安东卫牛蹄墩内一名弱智小卒。当时的中华大地,西边陕西山西等地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四处肆虐。北边后金挟大凌河之战胜利余威,在辽东愈发猖獗。而在山东本地,孔有德耿仲明叛军攻城掠地,气焰嚣张。时局危如累卵之际,李啸该如何在明末乱世中,生存,发展?其实我一直觉得,与立刻就改天换地称霸世界这样的宏图伟业相比,主角李啸在每日生活中,在逐渐强大的过程里,所渐渐改变的每个明末百姓原本的命运与悲欢,应该是一种更真实更平民化的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