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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道。
“所以平时就挽起来,像拷打犯人一样把头发绑得紧紧的;这样的话,所以我说留短发更方便,可是我家里人却都不这么想,他们都说短发没个女孩子的模样;可是凭什么女孩就得留柔顺的长发呢?”
“是因为男人们都喜欢长发女生吧?看起来温柔又贤惠。”
“男人哪能决定女人?发型哪能代表性格?而且有些长头发女生傻傻的温柔,完全没有自己的思想,脑子里只有这几个词了。”
莎朵叹了口气,“不会都喜欢那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吧?人生在世间,当然要拼尽全力,做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只有这样的话,便是死也值回票价。”
而我注视着她,情不自禁地说,“你这样,你这样也很好看了。”
“对了你这些年在做什么?过得好吗?不过看你能来这么贵的餐厅吃饭,想必还可以。”
聊完发型,莎朵绿色的眼睛坦率地盯着我,我注视着涟漪的湖水。
“还行吧。”
我挠了挠头。
实际上我过得怎么样呢?
这些年我一直抱着救济金过日子,我知道只要黄赌毒不沾,不当商业奇才,我能靠它舒坦地过一辈子;而我选择读书也不是为了深造和什么科学理想,而是身边的人都去读书了,我感觉我应该也去,才合群。
文化课和选修课都算不上优秀,及格就是胜利;而在我对她的描述里,我想象出了一个品学兼优才貌双全,在学校里黑白通吃,呼风唤雨的男神形象。
而他的名字是我。
“我没读过大学呢,其实高中也只是断断续续,真羡慕你认识那么多好朋友。”
莎朵回忆自己的过往,被家人救走之后,在十岁出头时候就参军了,这些年来她参与了大大小小的抢险救灾行动。
听着她对过往的描述,我对她印象拼图里,那空白的十几年在慢慢地变完整。
但是心也沉了下来。
据说爱情的反讽之一,就是你越不喜欢一个人,你越能够信心百倍,轻而易举地吸引她;反过来,强烈的着迷使人丧失了调情高手所必须的漫不经心,面对真爱的人,我们往往会自卑,因为人总是把最美好的品质赋予所爱之人,再油嘴滑舌的浪子也不敢在言语上玷污他的真命天女。
透过店铺的玻璃橱窗,我无意间和自己看她的眼神对视:那是一个艺术家凝视富山春居图,一个收藏家把玩稀世美玉,一个男人深情地注视他的情人。
我对她的思念贯穿了这么多年,若是友情那也只是久别重逢的感动,大可以宣之于口;可是男人对女人的爱情是自私的,充满占有欲的,说出来一定会冒犯她。
在我眼里,莎朵一直是我写了半截的诗歌,我不允许他人参与进来修改;事实是我缺席了她的人生十几年,十几年足以重新塑造一个人,而我爱她只是因为那晚上,一碗并不好吃的盒饭,和她波澜壮阔的这些年比起来太幼稚了,太微不足道了。
要是告诉她。
她肯定会以为我在开玩笑吧…
“人怎么可能因为一顿饭就记住我呢?而且当时我们都很小啊。”
一个简单的理由。
真的能构成爱情这种沉重之物吗?
我胡思乱想着。
莎朵话音一顿,说我现在该回去了;她把自己的通讯频道写在我的笔记本上,说有空多联系,而我说:我送你回家吧。
她点点头。
我开上了陈清野借我的车,我无比庆幸今天出门借了室友的车,让我能在暗恋对象的面前狠狠装一把;不然以我的大大咧咧,只能骑个自行车回去,那样未免太挫了。
而当我根据她的指导开到她家附近时,我忽然注意到前面只有一座大房子,这座房子经常在电视频道上出现,爱看新闻的人对它会比我更熟悉。
“那里就是我家,就送到这里吧,剩下的路我自己走回去就好。”
她说,“就当是散步消食了,谢谢你送我。”
那是乔治·伦斯的家,我脑子里有根生了锈的轴使劲抽了一下。
她的伦斯是……那个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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