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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适宜的卧室里,两人之间的空气仿佛被加热了几分。
白逍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红润起来,原本惨白的嘴唇也像涂了淡红色的口红。
简时御喉结上下滚动着,看着近在眼前的“美景”
,他有种想扑上去的冲动。
可他是人,而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人有克制力。
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不知过了多久,白逍终于松开了简时御的手。
简时御暗道可惜,面上却一副笑吟吟的模样,“握完了?”
白逍耳尖带着一抹红,僵着身体点点头,“谢谢。”
“不客气,下次还想握,随时找我啊。”
好好的一句话,从简时御口中说出来,总透着一股不正经感。
连白逍都感觉对方……过于热情了。
就好像两人调换了身份,想得到精神力安抚的人不是自己,而是他一样。
“还有事吗,没有的话我回去了。”
简时御见白逍盯着自己发呆,嘴角不由扬起一抹弧度。
这人真是哪儿哪儿都长在自己的审美点上,连发个呆都如此好看。
而且想到白逍可能也对自己有想法,心底就一阵火热,看向他的眼神也越发志在必得。
白逍还不知道,他所认为的绅士温柔雄虫,其实骨子里也有属于雄虫特有的占有欲。
一旦认定某种东西,别人就休想觊觎。
“没有了,你快去休息吧。”
白逍拉了拉被子,披散的头发垂在胸前,暖色的灯光下,将他白日的冷冽褪去了几分,身上多了一层柔软。
简时御眉眼也不自觉柔和下来,道了声晚安,这次是真的离开了房间。
等房间只剩下白逍一个人的时候,眼神在门口停留了一会儿,不知道在想什么。
半分钟过去后,他才收回目光,关掉房间的灯重新睡下。
这次没有暴动的精神力折磨,下半夜,他睡得很安稳,就连窗外的暴雨都没影响他的好梦。
第二天是个阴雨天,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没有停歇的迹象。
虽然简时御让白逍想睡多久就睡多久,但身体已经形成了生物钟,将将八点,他就起来了。
就这还是他主动赖了一会儿床的结果。
本以为简时御会晚起,毕竟昨晚耽误了睡眠,没想到等他到客厅的时候,对方居然拿着一本书在看。
说书也不尽然,更像是厚厚的文件。
简时御拿着笔在上面写写画画,嘴里念念有词,表情也跟着不断变换,看起来格外认真。
不过,当他看到白逍的时,立马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你怎么起这么早,不是让你多睡会儿吗?”
“不想睡了。”
白逍在距离他最近的沙发上坐下。
他今天换了一身衣服,浅灰色的圆领卫衣加上一条黑色的家居裤,少了几分高冷,多了一丝慵懒。
衣服都是在客卧衣帽间拿的,昨天那身衣服有点过于鲜艳了,不是他喜欢的风格,他还是更喜欢这种黑白灰的冷色调。
简时御点头表示明白,眼神则是放在白逍今天的打扮上。
跟昨天是两种风格,不过也很好看就是了,反正在他眼中,白逍估计披个塑料袋子都好看。
简时御将手里的剧本和记号笔收好放在茶几上,侧头道:“那我们去餐厅用早餐吧。”
白逍颔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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