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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布玛小姐是不是万用胶囊公司布里夫博士家的千金?”
孙悟本文质彬彬。
“没错。”
布玛瞪着孙悟本,一幅气势汹汹的模样。
“去年我曾拜访布里夫博士,拜托他替我做一个雷达,听博士说是布玛小姐你偷走了家里的龙珠……”
孙悟本说到这里,布玛顿时尖叫起来。
“啊!
……我记起来,是你!
你就是老头子嘴里那个很会唱歌的……叫做孙悟……”
她说到这里,孙悟本一个闪身出现在布玛身前,一下就将布玛给抱住捂住了她的嘴巴。
“布玛小姐,请别说出我的名字。”
孙悟本说道,见布玛一脸通红,拼命的挣扎,又道,“同意就眨眼。”
布玛拼命的眨眼,白皙的脸蛋红得像煮熟了的虾子,虽然她和雅木茶有些不清不楚的暧昧,可她还是个清纯爱做梦的少女,陡然被陌生成年男子这样抱着,哪里受得了。
孙悟本连松开手,而后一个闪身就跳到一丈外,做好了逃跑的准备,不过布玛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暴跳如雷的发疯,而是红着脸瞪着孙悟本:“叫孙悟的都没一个好东西,孙悟空如此,你也如此。”
“我……”
躺枪的孙悟空眨了眨眼,一脸莫名其妙,他去年趁布玛睡觉时将布玛穿在身上的裤子扒光,这事对从小一个人住在山中什么都不懂的孙悟空来说,根本没什么好在乎的,他早就忘了。
倒是克林反应过来,偷笑着凑到孙悟空耳朵:“悟空,你是不是以前占过布玛便宜?”
“便宜?”
孙悟空一脸懵然的道,“什么是便宜?好吃么?”
克林张着嘴,对孙悟空的无知和天真完全无语了。
“姓孙的混蛋。”
布玛叉着腰吼道,“给本姑娘把墨镜口罩取下。”
“取下来?”
孙悟本迟疑着。
“怎么,长得不敢见人?”
布玛吼道,心里却是冷哼:“这家伙,只不过一个刚出道的小歌星,装得跟大牌明星出门似的,遮得严严实实,生怕被狗仔队认出。
若是长得帅也罢,本姑娘就吃吃亏,被他抱了就抱了,若是长得丑,就别怪本姑娘的抽耳光功夫……”
快乐男声是北之都一带的电视台,影响力大那是指北之都一带的,根本难以漫延到西之都。
孙悟本出名后,也只是北之都名气很大。
像天下首富布玛的爸爸布里夫博士,本身就是个音乐发烧友,也不过是知道孙悟本是唱歌的,这还多亏了孙悟本唱的自创新歌每一首都是超级经典,这才让他的影响力远远超出了北之都,达到了以往快乐男声的选手远远不及的程度。
可毕竟时间短,而且孙悟本只发行了一张专辑,后来便如销声匿迹了一样,再没在公众面前露过面,这也限制了他的影响力。
布玛这样的大小姐自然是听过孙悟本的歌,而且孙悟本的那张专辑还是她最喜欢的一张,只是仅此而已,她根本就不是什么追星族,即便是追星族,追的也未必是孙悟本。
所以布玛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那一张唱片是孙悟本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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