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几盏宫纱灯的照映下,衬得那一身衣裳如流光一般,熠熠生辉。
顾无忧瞧见这身衣裳也从那过往的思绪中抽回神了,她什么都没说,只是走过去,伸出手,细细的抚了一遍,从头面到衣裳,再到鞋履,带着怀念和珍惜。
杏白色的凤鸾云肩通袖妆花竖领短衫,配着鸦灰色的鹿葫芦妆花织金纱襕裙,和短衫同样纹路的绣鞋,以及一套珍珠头面。
“您明儿个要穿这身衣裳出门?”
白露在一旁问她。
顾无忧笑着点点头,她就是要穿这一身衣裳去见她的大将军,她的少年郎……这是这辈子的大将军第一次主动邀请她,虽然大将军别别扭扭的硬是找了其他借口。
可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他们两人第一次一起去吃早餐呢。
不是偶遇,也不是巧合。
是他们两个人一起,提前说好了的。
顾无忧有时候是有些矫情的,总是喜欢记一些各式各样的日子,比如前世的时候,她就爱记他们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日子,记李钦远第一次给她下厨的日子,记他教她写字,教她骑马射箭的日子。
每当那个时候,她就喜欢拿出各式各样的理由,缠着人陪着她。
如今也是。
虽然年纪大了,但矫情的性子倒是一点都没改。
她就想着,这是他们两个人第一次一起做一件事,这是特殊的,这是值得纪念的……所以她就想以最好的样子出现在她的面前。
他两世都没能看到她及笈的模样。
这不要紧。
她会揣着她所有的美好到他的面前,把所有所有都给他看。
“好啦,你们明天早点起来,给我梳妆。”
高兴的顾小郡主发了话,准备早些洗漱早些睡觉,她可不想明天青着两个眼圈去见人。
她要以最好看的模样去见他。
两个丫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清楚她的高兴从哪里来,嘴里倒是乖乖应了“是”
,出去的时候才低声议论道:“小姐这样子,倒像是有喜欢的人了。”
“难不成是书院的?”
红霜压着嗓音说,如今这日子,小姐整日待在书院,若说有喜欢的人,也只能是那的了。
白露心里倒是有些想法,只是不好明说,这会听到这话也只是说道:“先别乱猜,也别让旁人知晓,尤其是国公爷那头,小姐和国公爷关系好不容易才缓和些,别因为一些还子虚乌有的事又闹了别扭。”
红霜乖乖点头,“我就是担心小姐又跟以前似的……”
白露也担心,只是现在的小姐跟以前不大一样了,她一时也不敢乱猜,“左右小姐如今整日在书院,有二小姐看着,倒也好些。”
“之后我再找个时间问问她。”
也只好这样了。
……
等到第二日。
顾无忧大概是睡饱了,神采奕奕的起了床,又让人给她仔细梳了妆才出门,马车照旧是在东街停下,大概是次数多了,车夫也已经习惯了,一句话都没问就在顾无忧要求的地方把人放下了。
这会才到辰时。
冬天的日头来得迟,这个时间点,天边的太阳像是刚从云层破开一抹艳光,照亮了半边天,另外半边天却还有些昏暗。
两年痴候,两年苦寻,再见他,他却已另有所爱,候门深深,君恩凉薄,曾经的生死相许,比不过他心爱女人的浅笑轻吟,她病,他要她这个正妃跪伺床前,她中毒,他拿她行过血之术,她毁容,他逼她割皮相换,十年相思,换来一身伤残,当相思成灰,相爱成恨,女医携恨归来,誓要将一切加倍讨还!...
五年前宋清歌怀着孕躺在血泊之中绝望的向他呼救却只换来他一纸离婚协议书五年后狭小的试衣间里战祁将她抵在墙壁上掐着她的下巴冷笑你又是为了勾引我才出现在这里的他毁了她的家逼死了她父亲却又将她弃之不顾再后来他坐在他们曾经的家里挑着笑对她说想让我给你女儿做肾移植也可以但你要拿出诚意来她褪下自己身上所有的衣服我的身体和自尊够不够从前妻沦为情妇宋清歌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要在这条路上走多久她知道战祁恨她甚至恨到在她快死的时候他都毫不留情的在她耳边低咆宋清歌你要是死了就别指望我救你女儿等着你女儿跟你一起死吧...
前世的杨小乔是大学语文教师,考古学家,被突然坍塌的古墓活埋,穿到了同名同姓的八十年代杨小乔身上。奶奶偏心不让读书?不怕,咱分家自立门户!和哥哥开启赚钱模式,自给自足!虎狼二叔三叔要夺她的店?不怕,咱关门放姜彦洲!姜彦洲苦瓜脸小乔!我是人,不是那啥。小乔翻白眼你当然是人,你以为我二叔他们会怕狗?...
言家收养了一个傻丫头,不仅不嫌弃,反而天天供着。言晨曦不过就是个从福利院出来,智商只有七岁半的傻子,她算什么东西!算什么?暗影顶级黑客黑蛇,这个马甲厉不厉害?不好意思,我是暗影的创始人!千年文坛大圣言无名的弟子之后,堂堂国学大师,这个马甲厉不厉害?不好意思,吾乃言无名本尊!不要再说了,帝国六大家族见到我,都要尊称一声老祖宗!只见,各路满级大神马甲大佬团宠锦鲤齐齐下跪,大喊,老祖宗!求宠爱!某缺失温暖的大魔王双眸一沉,抱住眼前那萌萌哒小可爱,都给老子滚蛋,她是我一个人的小祖宗!...
渣作者的渣文章,不喜勿喷。秦语带着一颗已是遍体鳞伤的心从末世回到了末世前,本来以为她会凭着上一世的经验过上狂霸酷炫拽的风光人生但是,这一世的末世的画风怎么变化这么大?于是秦语开始了哭笑不得的伪末世生活这是一篇在修真末世外星球各种混杂的世界,脑洞大偏逻辑之作,不喜请点叉PS渣作者表示这是最后一次修改简介!新书带开,请期待。...
1632年,壬申。大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大学生李啸魂穿成山东省安东卫牛蹄墩内一名弱智小卒。当时的中华大地,西边陕西山西等地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四处肆虐。北边后金挟大凌河之战胜利余威,在辽东愈发猖獗。而在山东本地,孔有德耿仲明叛军攻城掠地,气焰嚣张。时局危如累卵之际,李啸该如何在明末乱世中,生存,发展?其实我一直觉得,与立刻就改天换地称霸世界这样的宏图伟业相比,主角李啸在每日生活中,在逐渐强大的过程里,所渐渐改变的每个明末百姓原本的命运与悲欢,应该是一种更真实更平民化的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