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都是感情是两个人长期相处才有可能产生,以他的魅力……咳,女人应该会喜欢上他吧。
哦,不需要许多,一点就够了,只要有一点喜欢完全可以抱在一起繁洐下一代呢。
吃着烤鸡脚的妹纸看着男人把短都只要弯腰可以看到光腚的兽皮裙大大咧咧撩起,然后……噗……然后是大马金马坐在她对面……。
妹纸是虎躯一震,好有精神。
尼玛……这这这……这还真是送上门来的男人嗷!
瞧瞧……,抹鼻血,果然是壮观!
吴熙月从不会偷偷摸摸看的,她向来是想看就大胆的去看!
丫的,谁说她无耻?哦草……,她分明是专门给男人看病的医生!
这是职业习惯知道不?知道不?据目测:生长发育良好,无一般性毛病,蘑菇部位色泽光润略有粉色,长度……约在22至25厘米之间,软骨组织充血……,吴熙月眯了眯眼睛,脸部表情是绝对的学术味好强,木变点猥琐之意。
充血的话尼玛更为壮观了!
纳雅啊纳雅,你跟啼好像没有奸情吧,啧啧啧,真真是错过人间神器了啊,可惜,太可惜鸟。
她不知道的是这人间神器是需要她去开拓神力滴。
看到女人的视线光明正大没有半点避让落在最能体现男人魅力的地方,啼唇形性感的薄唇微微弯弯,如星辰鄀鄀的黑眸隐有笑意而起。
身为男人,他很高兴自己能吸引住女人的目光。
这是任何一种雄性种类的天性,难怕是雄性鸟类也会如此。
吴熙月收回“职业性”
目光,眼角余光扫过啼的面孔,正好看到他眼里洋洋自得的笑意,鼻子里轻轻一哼,妹纸很有骨气滴把目光挪开。
得意个毛,老娘见过的鸟儿多着呢!
对于妹纸的小别扭让啼感到有些好笑,他把闷在柴火灰的里鸟蛋用树枝拨出来,用早准备好的嫩鸀树叶把蛋壳外面火灰拍掉。
目光微微闪了下,他回忆起女人前几次是如何吃蛋的;用树叶把蛋壳的火灰拍干净后,好像是放到水里再洗了下吧……。
当吴熙月看到他把四粒剥了壳,蛋白特么干净没有沾半点柴灰的鸟蛋递来时,她目光一愣,直到男人用修长手指把喂到嘴里来才反应过来。
这家伙倒是挺细心的啊,都记住她是怎么吃蛋了呢。
其实也不用水洗了,之前她用水洗一下是看到野鸡蛋上面还沾着鸡便。
鸟蛋挺干净没有必要洗。
细心的男人总会让女人心软,对于吴熙月妹纸说……,就是换来她稍稍愣愣而已。
感动心软什么的就是天边的浮云啊浮去。
没有让他喂,擦,有手有脚的喂个毛的喂啊。
看到女人自己伸手接过已经递到她嘴边的蛋,啼只是笑了笑并没有感到失落之类的。
一个初到陌生部落来的女人,由其看上去应该是一个聪明的女人是不会那么快对陌生部落的男人示好。
不急,慢慢来,总有一天会让女人心甘情愿留在苍措部落里,为部落以后的强大生下更多娃儿出来。
在原始社会里,小部落对女人非常重视,反而是大一点部落里则是没有这么重视;小一点的部落需要有女人加入才能让部落一天比一天强大,男人看重女人的生育能力。
而大一点的部落就因为部落强大,女人为了能得过上更好生活是不会轻易离开,也会愿意为强大部落每一个男人生育。
啼对吴熙月的好可以说是为了让她留下心,不要离开苍措部落去寻找大部落。
比如说格里部落或是布阿部落。
吃完闷得很香的鸟蛋,吴熙月偏头稍稍避了下打了个小饱嗝;等她扭回头,却看到让她震惊的一幕,对面的男人弯腰捡起她吃过的鸡骨头,然后……吴熙月没有等到然后,她【蹭】地起身,飞箭一般冲到舀着鸡骨头送到嘴里去的啼面前,【啪】地一声将骨头打落。
在她的观念来说,这确对是件相当不卫生的事情,更是一种侮辱。
两年痴候,两年苦寻,再见他,他却已另有所爱,候门深深,君恩凉薄,曾经的生死相许,比不过他心爱女人的浅笑轻吟,她病,他要她这个正妃跪伺床前,她中毒,他拿她行过血之术,她毁容,他逼她割皮相换,十年相思,换来一身伤残,当相思成灰,相爱成恨,女医携恨归来,誓要将一切加倍讨还!...
五年前宋清歌怀着孕躺在血泊之中绝望的向他呼救却只换来他一纸离婚协议书五年后狭小的试衣间里战祁将她抵在墙壁上掐着她的下巴冷笑你又是为了勾引我才出现在这里的他毁了她的家逼死了她父亲却又将她弃之不顾再后来他坐在他们曾经的家里挑着笑对她说想让我给你女儿做肾移植也可以但你要拿出诚意来她褪下自己身上所有的衣服我的身体和自尊够不够从前妻沦为情妇宋清歌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要在这条路上走多久她知道战祁恨她甚至恨到在她快死的时候他都毫不留情的在她耳边低咆宋清歌你要是死了就别指望我救你女儿等着你女儿跟你一起死吧...
前世的杨小乔是大学语文教师,考古学家,被突然坍塌的古墓活埋,穿到了同名同姓的八十年代杨小乔身上。奶奶偏心不让读书?不怕,咱分家自立门户!和哥哥开启赚钱模式,自给自足!虎狼二叔三叔要夺她的店?不怕,咱关门放姜彦洲!姜彦洲苦瓜脸小乔!我是人,不是那啥。小乔翻白眼你当然是人,你以为我二叔他们会怕狗?...
言家收养了一个傻丫头,不仅不嫌弃,反而天天供着。言晨曦不过就是个从福利院出来,智商只有七岁半的傻子,她算什么东西!算什么?暗影顶级黑客黑蛇,这个马甲厉不厉害?不好意思,我是暗影的创始人!千年文坛大圣言无名的弟子之后,堂堂国学大师,这个马甲厉不厉害?不好意思,吾乃言无名本尊!不要再说了,帝国六大家族见到我,都要尊称一声老祖宗!只见,各路满级大神马甲大佬团宠锦鲤齐齐下跪,大喊,老祖宗!求宠爱!某缺失温暖的大魔王双眸一沉,抱住眼前那萌萌哒小可爱,都给老子滚蛋,她是我一个人的小祖宗!...
渣作者的渣文章,不喜勿喷。秦语带着一颗已是遍体鳞伤的心从末世回到了末世前,本来以为她会凭着上一世的经验过上狂霸酷炫拽的风光人生但是,这一世的末世的画风怎么变化这么大?于是秦语开始了哭笑不得的伪末世生活这是一篇在修真末世外星球各种混杂的世界,脑洞大偏逻辑之作,不喜请点叉PS渣作者表示这是最后一次修改简介!新书带开,请期待。...
1632年,壬申。大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大学生李啸魂穿成山东省安东卫牛蹄墩内一名弱智小卒。当时的中华大地,西边陕西山西等地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四处肆虐。北边后金挟大凌河之战胜利余威,在辽东愈发猖獗。而在山东本地,孔有德耿仲明叛军攻城掠地,气焰嚣张。时局危如累卵之际,李啸该如何在明末乱世中,生存,发展?其实我一直觉得,与立刻就改天换地称霸世界这样的宏图伟业相比,主角李啸在每日生活中,在逐渐强大的过程里,所渐渐改变的每个明末百姓原本的命运与悲欢,应该是一种更真实更平民化的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