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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说叶娆?这事我们本就讨论过,他喜欢她,只要喜欢肯定会是弱点。”
“不,这不仅仅是他的弱点。
弱点这种东西,吃过苦头的人会改正,会想办法抹杀掉,只要足够狠就行,我原以为这个弱点只能一时的用,不过是个女人,他这个年纪血气方刚,想爱一场也无可厚非,但就是爱得死去活来,他也不会忘了自己的身份。
就是他自己下不了手,若有一日阻碍了他的前程,那些向着他的人也会为了他除掉这根软肋,可是现在我的想法不同了。”
“怎么个不同?”
“叶娆对他重要性比我想象得要深远得多。
他从未如此慌张过,慌张到连我都没有防备。
你知道这代表了什么吗?代表了叶娆比他的命,比那把椅子更重要!
一听她出事,他脑袋就空了,根本想不起来我还在后头虎视眈眈地注视着他。
如不是爱到骨子里了,他是做不出这种事的。
若是担心,派个可信的人去,暗中将事情解决就行了,他却非要自己来。”
金悦桐听闻,心头起了一丝颤然,这世界上有太多太多的人为了追逐名和利,将亲情和爱情摆在了可有可无的地位,有了名和利,女人还怕有吗?环肥燕瘦,随便挑,想要多少就能有多少。
亲情就更不值得一提了,便是挡路者皆陌路的模式。
哪怕最后只剩下独自一人,只要占着那份名和利就是快活,当野心膨胀到一定地步的时候,冷血无情就是这些人的代名词,别和他们谈情爱,谈到最后通常就是血流成河,敌人不动手,他们自己也会将这样软肋从身体里切割出去。
换一个女人就是换一件衣服的事。
但是,尉迟夜辰竟然为了一个女人头脑空白,在日后对峙中这会成为最可怕的致命伤。
她突然有些羡慕叶娆,就算出身不高,容貌平凡,也有个男人死心塌地的爱着她,待她如珠如宝,可是又有多少女人被名和利的高墙挡在了男人的心门外,成了一坨黏在墙上的蚊子血。
不过,她只是羡慕,不会想要去拥有。
爱这种东西太淡薄了,或许现在爱得死去活来,但谁能笃定是永远,就是在恩爱的夫妻也会说,爱情到头来就是亲情,哪那还有什么爱,充其量就是责任,可责任压在身上太重了,也会有人想要卸下来。
所以,她不会去奢望,宁愿要名和利,那才是能保佑自己一生平安的东西,也是能回击仇人最有了利的武器。
她对着明辰呵呵笑了一声,“他才几岁,又遇过多少女人,只是贪图新鲜罢了。
你因为这个高兴,是不是早了些,说不定有更好的,更美的,更出色的女人出现了,他就变心了。”
尉迟夜辰是个病秧子,参加社交活动很少,若是一般的公子哥,见多识广,便是闻香识女人了,他没这个机会,自然眼界就会小一些。
“新鲜?那你看错他了,那就是个不爱则已,爱起来能毁天灭地的人。
算了,你和他相处少,不了解,我是了解得太透彻了,所以这事值得高兴。”
“好,既然你觉得高兴,那就高兴,也但愿被你说中了,若是这样,我们岂不是赢了先机了。
尉迟夜辰将不再无坚不摧了。”
“说的好,这么高兴的事一定要庆祝一下。
我们喝酒,上次那瓶红酒放在哪了?千雪……”
“别喊了,千雪回家去了。”
“回家?”
明辰皱眉,“你是说回联盟?”
“嗯。
我准了她几天假。
我知道酒放哪,我去取!
可你确定要喝,喝了就别想睡了。
眼瞅着天要亮了。”
“没事,今天高兴就该喝酒,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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