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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花开的季节回过一次北京,而今在叶落的当下,我再一次的归来又离开。
以后,再来北京的时候,大概不是现在的这个陈默了。
是了,我终于明白了自己落泪的原因,茫茫人潮中,这座由钢筋水泥构造的丛林里,我丢失了自己,一个我本以为可以是我最终样子的自己。
我也丢了那朵白玫瑰,还有那个当初一起来北京相互依偎的姑娘。
在这些前提下,我有什么理由不哭泣呢?
微微抬头,眼泪模糊的视线,昏暗的灯,让人忍不住沉迷的民谣……我打了个响指,“哥们儿,再来杯格兰菲迪。”
“哥……您已经喝了一杯了,身体……”
“废话少说,来就是了。”
我拒绝了他的好意,异常坚定。
我要喝醉。
在这个最后停留在北京的夜晚。
酒保只能摇头,无奈一笑,将我点好的格兰菲迪端了过来。
“谢谢。”
说完,我拿起杯子喝了一口,这次没有全部喝掉,因为我的嗓子已经承受不住这种刺激。
“真他妈没用。”
我骂了自己一句,旋即起身,扯开衬衫的领口,蹒跚着走到台子边,对台上的乐队说:“哥儿几个,商量点事儿,能让我唱首歌吗,我马上就要离开北京了,以后回来的,不一定是不是我自己。”
他们一脸莫名。
最后,还是台上的吉他手认出了我,他跟余下几人耳语几句后,示意我登上台子。
挣扎走上,用了几分钟站定,终于握住面前的麦架,开口对在场的人们说:“哥们儿我曾经是个北漂,在场很多人应该跟我有着相同的经历。
但在今天,我做了个决定,我要跟过去告别,跟自己告别……跟北京,这座有些残酷而操蛋的城市告别!”
酒意上头,我深吸了几口气,继续说道:“唱首北京北京吧,以前总听别人唱,今儿啊,我也唱一次,这是第一次,也会是最后一次。”
说完,我对着乐队点头示意,很快,吉他、贝斯接踵弹奏,熟悉的节奏中,我踏脚敲打着地面,“当我走在这里的每一条街道,我的心似乎从来都不能平静……除了发动机的轰鸣和电气之音,我似乎听到了它烛骨般的心跳,我在这里寻找,我在这里哭泣,我在这里活着,也在这儿死去,北京,北京……”
北京,好大的一座城,它让我丢失了那个最为纯粹的自己;北京,好小的一座城市,我在这儿遇见了生命中,最为重要的那几个姑娘。
“我们在这儿寻找,我们在这儿失去,我们在这儿祈祷,也在这死去......”
“北京,北京。”
我用最后的力气,吐出这两句词,带着胸腔里最后的力气。
我终究还是要离开这里,留下那个陈默吧,等我再次归来的时候,将会是一个新的陈默。
一首歌唱完,我已经彻底沙哑。
“谢谢各位愿意听我唱的这首破歌儿,跟这儿,哥们有几句话不得不说,如果你们热爱这座城市,请你们继续热爱它,用尽全力;如果你们憎恨它,请你们继续憎恨,因爱生恨、或是因恨生爱,都他妈是骗人的鬼话,尊重自己的本心,最好。”
跳下台子,我直接奔向门口,头也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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