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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宛感觉到自己的喉咙似乎很干涩,却还是努力的咽了咽口水,“在看到杨豫之身上的伤痕之后,我便知道它的伤害如同文字的描写一样直白,痛苦的程度,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了,杨豫之他只要不是什么大毅力,或者心志坚定的,恐怕那人问什么,他就吐什么出来了。”
“俗话说十指连心,这小夹棍便是专门给犯人的十根手指用刑的,”
夹棍呀!
那是普通人能享用的刑具?能够资格用的上这个,这就已经足够说明一切了,就是不知道薛恒能不能明白过来。
“而杨豫之脚足部的,其实也是夹棍,是大夹棍,又叫夹帮,”
宁宛用手比划了一下“它的长度一般是二尺半到三尺之间,与小夹棍不同的是它的中间贯穿的是铁链,在使用大夹棍时,需要将棍先全部顺着放,之后将犯人的双腿放置在中间后,勒紧伸缩的绳子,再用棍子贴在脚后面,这是为了让犯人的脚无法自如的行动,脚踝部时刻处于紧绷状态。”
“之后在拿一根四寸宽七尺左右长短的硬木板,不停的敲打犯人的小腿,很快小腿敲击位置的骨头就会断了,乃至碎掉,断骨之痛,如何能受,这时自然是问什么都会说的。”
薛恒面色沉重,带着复杂的眼神看向宁宛,音色中透着些许干涩,“这就是为什么杨豫之的小腿胫骨会断骨的理由。”
虽然不知道宁宛怎么会知道这些东西的,但这一次薛恒不想打断她,因为怀疑又缩回乌龟壳里,让自己错失原本该知道的线索。
宁宛沉默的点点头,“薛少卿,记载中这种刑具非常的折磨人,这种夹棍导致的伤痕,通常都会在人死后立刻浮现,因为这种伤会让人的皮肤受损,出血等等,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更加的明显。”
薛恒接过说道:“时间会加重杨豫之他身上,特别是四肢上伤痕的痕迹,如出现的肿胀,变色皮肤等,再加上永嘉公主说过,昨日白昼还见过活着的杨豫之,说明在这之间还是活着的,这是肯定的。”
接下来就是需要知道杨豫之在离开公主府之后,遇到什么人,又去了哪里。
在出事之初,薛恒便早已安排人手出去,案件之初只有快速掌握先手,比凶手快一步,才能避免更多的不幸发生,而需要的外部查证,这些都有在外的大理寺的人会去查。
而薛恒和宁宛就只要负责这座公主府里,在看到杨豫之尸体之后,各种表现的人。
在薛恒与宁宛查验杨豫之尸体之时,参加宴请的众人都去到后面的小花园歇脚。
薛恒带着宁宛缓步慢慢走着,“杨豫之被捞上来之后的面色,还有伤口周围的反应,不知宁娘子可有注意到。”
宁宛一步上前,与薛恒并行,“薛少卿可是想说这杨豫之不是生前还活着的时候被推下湖淹死的。”
薛恒抬手间将前方枝桠过重低垂的挡路树杈推开,方便两人通过,“对了一半。”
宁宛停下脚步,横向一跨摊开双手一拦,堵住薛恒向前的步伐,迫使薛恒也一并停下脚步,宁宛半转过身来看向薛恒,“对了一半?那便是还有一半是错的,对的是哪一半,错的又是哪一半?”
“对的是杨豫之确实是淹死的,但不是活着的时候,他是淹死了,”
薛恒看着不远处的湖水,“但他不是淹死在这公主府的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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