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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风觉得,有必要提前给他灌输一些思想,以免等下他搞不清楚状况,于是说道:“你只需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别人求我们,没有我们求别人。”
“这么牛?”
“没错,就是这么牛!”
林风拍拍他的肩膀,“所以要昂首挺胸,把姿态放高点。”
林易笑问:“多高?”
“那就要因人而异了,”
林风说到,“看得顺眼的,咱就跟他客气两句,看不顺眼的,直接拍屁股走人。”
“那如果对方是当官司的呢,市长呢?”
“谁来了都一样。”
林易觉得林风是在跟他开玩笑,他就是一个卖小龙虾的,能有这么牛逼?
别说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了,就是他之前那个工地的老板,那气场就让他觉得牛上天了。
比手指还粗的金链子,一万多块的手机随便乱放,一百多一包的香烟,不要钱似的随便发。
大热天都穿着西服扎着领带,皮鞋擦得亮铮铮的,一两百万的豪车就那么开进脏兮兮的工地,他看着都觉得心疼。
更别说那身前身后伺候着,娇滴滴、水灵灵的小秘书,简直就是迷死人的小妖精。
他觉得林风就算再厉害,短短几个月,距离这种程度还有一段距离的吧。
在服务员的带领下,两人来到顶楼的VIP餐厅。
和外面的装修风格截然相反,这里清净淡雅,灯光柔和,强烈的冷气让人犹如置身冰原,完全忘了外面是火热的夏夜。
包间里有四个人正在闲聊,见林风到了,立即请坐、自我介绍,说着一些客套的话。
除了王景华之外,另外三人是来作陪的,马屁功夫练就得炉火纯青,时不时对着王景华轻轻拍那么一下,不愠不火,恰到好处。
王景华显然非常习惯和享受这种恭维,还没开始喝酒,那模样就有点飘飘然的感觉。
林风坐下之后,轻描淡写地观察了他一番。
这人身材适中,衣服和配饰无一不是贵重之物,光是手腕上的劳力士金表就价值不菲。
他的脸和手都很白净,蓄起来的小胡子经过了精心修剪,很符合一个中年成功人士的形象特征。
只是他的眼角细长,眼神轻浮,充斥着精明和狡狯。
明明是他想跟林风合作,但菜都快上齐了,他仍旧把姿态摆得很高,甚至都没主动跟林风说过一句话,全是三个陪客在不断挑起话题,而且基本上都是围绕他展开。
这种感觉让人很不爽,让人感到被冷落,好像他们只是顺带请林风吃个饭而已。
其实这是王景华的心理战术,为的就是给林风造成一种“他不是很在乎”
的感觉,等下谈判起来才能掌握主动。
只是林风知道,他不过是虚有其表罢了,根本没有任何底气和资格,他的资本、人脉,甚至都比不过郑健的一半。
他很不喜欢这种牛逼哄哄的故作姿态,如果他是单独前来,说不定现在已经走人了,之所以一直闷不做声地坐着,就是想让林易来应对这件事,给他增长点经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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